常見問題(供小學參閱)

常見問題(供小學參閱)

全部展開

一般問題

: 政府分別在2021/22學年推出為期三年的第一輪「奇趣IT識多啲」計劃和在2024/25學年推出為期兩年的第二輪計劃。該計劃旨在通過課外活動啟發小學生對資訊科技的興趣,並加強他們在資訊科技方面的基本知識,從而提高他們將來選修STEAM科目的興趣,為日後融入數碼社會作好準備。

: 學校應舉辦與資訊科技相關的課外活動,並採購有關活動所需的資訊科技設備和專業服務,例如機械人和人工智能工作坊、參加資訊科技相關比賽,以及參觀資訊科技公司等。單單購置硬件和軟件並不符合計劃的目的,擬採購的硬件和軟件必須為舉辦有關活動所需的資訊科技設備。在設計活動時,請確保學習目標應以學習資訊科技知識、理論及/或相關實用技能為主,包括運用和實踐資訊科技的知識,而非單從資訊科技用家的角度設計體驗活動或應用資訊科技於教學。

申請資格

: 申請學校必須為公帑資助的小學,包括官立、資助(包括特殊學校)和直接資助計劃小學。

資助範圍

: 「奇趣IT識多啲」計劃的資助範圍包括以下兩部分-

  1. 非經常補助金(第一輪計劃上限為20萬元;第二輪計劃上限為15萬元):用以支付舉辦資訊科技相關課外活動所需的硬件、軟件和設備(如雲端伺服器和儲存服務)的前期開支;以及

  2. 營運補助金:用以支付資訊科技相關課外活動所需的專業服務、營運服務和技術支援服務等開支,主要用作學校舉辦的課外活動,包括機械人和人工智能工作坊、參加資訊科技相關比賽,以及參觀資訊科技公司等。
計劃 並不 涵蓋以下項目:
  • 非本地考察團;
  • 教師培訓;
  • 利用資訊科技支援一般教與學;以及
  • 宣傳物品 (例如紀念品,獎品,推廣用印刷品,為推廣活動開發的網站專業服務等)。
詳情請參閲申請指引附件三 – 非資助範圍項目的例子。

: 本計劃的資助只可用於舉辦與資訊科技相關的課外活動,以及購置擬舉辦的資訊科技相關活動所需並直接相關的資訊科技設備和相關服務。請注意,在整段計劃期內,用於購置資訊科技設備和相關服務的資助款項不應超過20萬元(第一輪計劃)或15萬元(第二輪計劃)。學校應就購置資訊科技設備和相關服務的任何開支提供清晰的實質理據,並解釋為何擬舉辦的資訊科技相關活動需要該等開支。學校亦應就如何在「奇趣IT識多啲」計劃資助範圍內充分利用該等資訊科技設備和相關服務(例如舉辦更多資訊科技相關活動)提供具體計劃。

: 在採購貨品和服務方面,參與計劃的學校必須遵守教育局通告第4/2013號、《學校行政手冊》、《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和其他相關指引中不時修訂的適當採購、會計和財務管理程序。參與計劃的學校亦應參考廉政公署發出的《防貪錦囊 - 採購》。

: 為善用「奇趣IT識多啲」的資助,參與學校應採用雲端服務,包括雲端伺服器和儲存服務。雲端服務能提供更快速靈活和具有成本效益的服務,有助學校減少所需的維修工作。

活動舉辦時段

: 一般而言,課外活動應在常規課堂時間以外進行。然而,學校可按照其現行做法靈活地在最合適的時間進行課外活動,以配合其教學需要和學生的學習需要。

申請程序

: 參與計劃的小學可分別在第一輪計劃申請最高達40萬元和在第二輪計劃申請最高達30萬元的資助。每間參與計劃的學校在每一個學年可提交一次或以上的申請,並盡可能充分利用資助多舉辦活動。請注意,為舉辦有關活動所採購的資訊科技設備和相關服務,必須符合已批准的申請內容。如在計劃完結後仍有餘額,學校須將未用餘額(包括利息,如有)退還數字辦。

第一輪計劃已於2024年8月31日完結,而第二輪計劃將於2026年8月31日完結。在每輪計劃下,學校必須在每個學年結束前提交年度(或最終1)報告、財務報告及學生問卷(如適用)。學校亦必須在每輪計劃結束後三個月內(即2024年11月30日或之前(第一輪計劃)和2026年11月30日或之前(第二輪計劃))提交經審計帳目。

1 適用於當學校已完成所有獲審批的活動及決定不再申請計劃的資助。

:第一輪計劃由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接受申請,而第二輪計劃由2024年9月1日開始接受申請。詳情請參閱「第一輪及第二輪『奇趣IT識多啲』計劃」部分。

: 我們歡迎學校提交聯校申請。學校可以提交由個別校長簽署的申請表,並在申請表上的活動名稱/說明等欄中註明聯合舉辦的活動。數字辦將一併審查相關的申請,但審批申請以個別學校為單位,資助上限分別為第一輪40萬元和第二輪30萬元。

: 根據申請指引第44條,在申請獲得批准前進行的任何採購或活動所支付的費用將不會獲得資助。因此,參與計劃的學校應在資助獲得審批後才舉辦相關課外活動或採購設備╱服務,以免當審批結果與原本申請計劃有出入時,對學校造成額外財政負擔。此外,由於實際審批時間需視乎申請學校所提供的資料是否完整、所收到的申請數量,以及評審委員會舉行會議的日期等因素而定,學校應在提交申請與舉辦相關課外活動的日期之間預留足夠的處理申請時間。

: 我們建議參與計劃的學校盡早作出開設銀行帳戶的安排,以預留足夠時間辦理所需手續。不同銀行對開戶安排和開戶所需文件(如學校註冊文件、相關會議記錄和銀行帳戶授權人的身分證明文件等)或有不同要求。參與計劃的學校可參考香港金融管理局所提供有關本港零售銀行和虛擬銀行的名單和其開戶所需文件。詳情請參閱以下網頁:
https://www.hkma.gov.hk/chi/smart-consumers/account-opening/contact-details-of-banks/

: 按照廉政公署的指引,參與計劃的學校應該開設專屬的銀行帳戶處理計劃下的資助款項。學校如在開設銀行帳戶時遇到困難,可向數字辦提出以其他方案替代並提供原因和理據,包括如何加強內部財務管理,例如使用持有學校名稱而已沒有經常使用6 個月或以上的現有不活躍銀行帳戶、使用電腦化會計系統進行有關獨立分類帳的財務管理、每半年一次提交財務報告等。數字辦會根據學校提交的資料考慮學校的建議和保留探訪學校的權利,確保資助款項用得其所並符合計劃的目的和條件。

: 根據申請指引第95和96條,任何未用餘額(包括利息,如有)須在計劃完結後或學校項目提前結束時退還數字辦。

學校必須按照已批准的申請內容,採購舉辦有關活動所需的資訊科技設備和相關服務。如要對已批准預算作出任何重大修改,學校應向一站式支援中心提交修改申請表。在修改申請獲得批准前,學校不得利用撥款餘額採購任何設備╱服務。有關修改申請的詳情,請參閲申請指引第XI節「修改已批准的申請」。

如學校有意運用未使用的餘額舉辦其他IT課外活動,必須提交新的申請。

審計

: 學校需要在每輪計劃的所有獲批活動完結後的三個月內各進行一次審計,第一輪計劃最遲在2024年11月30日提交審計帳目,而第二輪計劃最遲在2026年11月30日提交審計帳目。審計費用需要在每一輪計劃內獨立申請,上限為5千元,相關費用可利用營運補助金支付。

: 審計帳目旨在評估計劃內帳目是否全面準確地按照申請指引第XII(f)節「報告和監控」所載的條文擬備。審計帳目應包括收支結算表、資產負債表、帳目附註和按照合理的審驗應聘程序擬備的核數師報告。

第一輪及第二輪「奇趣IT識多啲」計劃

: 第一輪「奇趣IT識多啲」計劃於2023/24學年完結。有興趣申請的學校請於2024年5月31日或之前提交申請。

: 《2024-25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增撥一億三千四百萬元延長「奇趣IT識多啲」計劃,在2024/25至2025/26兩個學年向每所公帑資助小學提供最多三十萬元的資助。第二輪「奇趣IT識多啲」計劃於2024年9月1日開展。

: 不可以。學校須於2024年5月31日或之前提交第一輪計劃的申請。在第二輪計劃下,每所公帑資助小學可獲上限為30萬元的資助。

: 已獲審批的活動必須根據其申請表上所列載的活動舉行時間表推行及完成。所有於第一輪計劃已獲審批的活動必須在2024年8月31日或之前開展,及於2024/25學年或更早完成(即2025年8月31日或之前),這些獲批活動將可以繼續取得第一輪計劃下的財政資助。

: 由於政府建議將「奇趣IT識多啲」計劃延長兩個學年,如學校在第二輪計劃期內所舉辦的課外活動將重用在第一輪計劃購置的資訊科技設備,相關的維修保養期可延長至2026年8月31日或之前。而在第二輪購置的資訊科技設備,相關的維修保養期只可涵蓋至第二輪計劃期的最後一個月。

註:根據申請指引附件三「非資助範圍項目的例子」,在計劃期間以外的維修保養開支均屬於非資助範圍。目前,維修保養期(按月計)的計算是從政府支持資助申請的下一個月起計算,直到第二輪計劃結束為止(即2026年8月)。

: 根據申請指引第95和96條,任何未用餘額(包括利息,如有)須在計劃完結後(即2024年8月31日(第一輪計劃)和2026年8月31日(第二輪計劃))或當學校已完成所有獲審批的活動時退還數字辦。退還餘額的方式可以是與新的資助申請獲批的預算相抵或退款(如學校決定不再申請計劃的資助)。參與計劃的學校應確保所有採購均在批准的申請範圍內。此外,學校應避免使用任何資助餘額來購買超出最初獲批申請範圍的資訊科技設備或專業服務。

其他

: 老師可以透過此連結https://www.it-lab.gov.hk/tc/survey_know-it.php準備相關活動的問卷。每項獲批活動均需有一份問卷。當活動完結後,老師可經適當渠道提供問卷的二維碼或連結給學生填寫問卷。如有些學生已經退學,老師可省略他們的問卷調查。

: 民航處的《小型無人機令》是根據《民航條例》(第448章)所新訂立的附屬法例,已於 2022年6月1日生效。新命令旨在保障航空和公眾安全之餘,讓小型無人機隨科技演變和創新,有更大的發展和應用空間。在新規管制度下,規管小型無人機操作會採用風險為本模式。不同風險的小型無人機操作會按照小型無人機的重量和操作風險水平而有相應的規管要求,包括小型無人機的註冊及標籤、遙控駕駛員的註冊、培訓與考核、設備、操作規定和保險等。

為了促進小型無人機持續發展,新法例將有限度適用於用作 教育或研究用途的飛行操作,遙控駕駛員的註冊、培訓和考核規定,以及設備、保險和大部分操作上的規定將不適用,惟有關的小型無人機須遵從註冊和標籤規定,並完全在指明學校的校舍以内進行。詳情請參閱《安全規定文件》及小型無人機通告第AC-009 號《校舍內操作小型無人機的指引》 https://www.cad.gov.hk/chinese/sua_new.html

民航處已推出專為小型無人機而設的電子平台「SUA一站通」,學校可透過 https://esua.cad.gov.hk這平台進行註冊和閱覽最新的小型無人機飛行圖和安全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