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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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用途
你在此網站的表格內填報的個人及其他有關的資料,會供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下稱「資科辦」)作申請「中學IT創新實驗室」或「小學奇趣IT識多啲」計劃及與計劃有關的用途。在此網站的表格提供個人及其他有關的資料純屬自願。然而,你如果沒有提供足夠和正確的資料,資科辦可能無法處理你的申請。

資料轉介
資科辦可能會把你提供的資料提供予其他獲授權部門/組織/人士作處理計劃及所有相關的用途。

個人資料的保存
個人資料不會保存超過收集資料的目的所需的保存時間。一般而言,除非出於履行法律義務或有具體理由,成功申請的個案的保存時間將不超過計劃完結後的七年,而被拒絕申請的個案的保存時間將不超過拒絕日期後的兩年。

索閱個人資料及查詢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內所載的條款,你有權要求索閱及改正所提供的個人和其他有關的資料。關於個人資料的查詢,應以書面向資科辦中學IT創新實驗室或小學奇趣IT識多啲一站式支援中心(地址: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6樓)提出。